启东市慈善基金会自2007年10月成立以来,在启东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更多的人投身慈善事业,从而推动慈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启东市慈善基金会决定结合换届工作召开第三次慈善表彰大会,评选表彰为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本次表彰共设立“慈善之星”、“爱心楷模”、“慈善贡献奖”、“一日捐组织奖”四个奖项。
一、评选标准
(一)“慈善之星”评选标准
1、自2010年以来,累计慈善捐款100万元以上,并经核实资金到账。
2、热心慈善,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具有较大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二)“爱心楷模”评选标准
1、自2010年以来,累计慈善捐款40万元以上,并经核实资金到账。
2、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在慈善捐赠活动中具有一定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三)“慈善贡献奖”评选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社会形象良好。
2、自2010年以来,累计慈善捐款5万元以上,定向捐赠10万元以上,并经核实资金到账。
(四)“一日捐组织奖”评选标准
热心支持慈善工作,精心组织慈善一日捐活动,程序规范,筹募捐款数额大,社会效果好。
二、评选方法
1、以对照标准,广泛推荐,层层选拔,公示评选为原则由市慈善基金会及各镇乡、各部门推荐或自荐。
2、推荐情况由市慈善基金会汇总后在《今日启东》公示,由社会各界人士投票评选。
3、根据选票和捐赠实绩,确定获奖对象,报市政府审定,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4、“慈善之星”、“爱心楷模”由市政府名义授奖,“慈善贡献奖”由慈善基金会授奖,“一日捐组织奖”由机关党工委授奖
三、申报安排
本次评选即日起接受各镇乡、各部门申报,申报截止日为2012年11月9日,特殊情况可与市慈善基金会沟通协商。
启东市慈善基金会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