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主体:启东市慈善基金会
项目设立宗旨: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贯彻“国家兴旺,教育为本“的国策,体现社会各界对困难家庭学生的关怀与帮助,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项目资金支持对象:本市范围内本三、大专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生。
救助对象所属领域:启东户籍“本三、大专”贫困生
资助金额:孤儿、低保家庭子女5000元/人,其余贫困学生4000元/人。
资助条件:
1.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本市在册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少数重病重残特殊贫困家庭的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标准为低保户家庭、孤儿每生5000元,低收入家庭及特殊困难家庭每生4000元。
2.高校在校的本市在册低保家庭、孤儿学生及低收入家庭和少数重病重残特殊贫困家庭的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4000元。